【Yahoo新聞報道】前區議員張錦雄今日(15 日)於社交平台發文,指自己重新申請註冊社工的申請遭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拒絕。他指,雖然未能再次成為註冊社工,但未來仍會以「社區工作者」、「助人者」身份繼續服務公眾。
張錦雄表示,自己在從政前已從事非牟利團體工作逾十年,並修讀社會工作副學士課程,畢業後獲得註冊社工資格。他指,早年曾因三宗涉及「阻差辦公」及「非法集結」的案件被判罰款,金額由數百至數千元不等。雖然過往已有紀錄,但他在友人鼓勵下決定再次申請註冊,惟最終遭註冊局以相關前科為由拒絕其申請。
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局發出的書面通知,局方根據《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》,考慮申請人過往定罪紀錄及相關言行是否令社工專業聲譽受損,判定是否屬於「適當及合資格人士」。
張錦雄在帖文中提到,雖然不再具備註冊社工資格,亦未能像以往般從事傳道或公益工作,仍會以不同方式繼續服務社會,「冇區議員做,冇註冊社工做,冇得北上,我仍然可以做個社區工作者、助人者、志願者。」他亦表示,過往曾從事茶餐廳樓面、壽司店學徒、搬運工人等多種工作,「我總相信香港地有手有腳肯去做的話,絕對不會餓死和瞓街的。」
已就決定提交書面陳述
張錦雄接受《Yahoo新聞》查詢時指,已就註冊局的決定提交書面陳述,但表明不會有如司法覆核等進一步行動。
他憶述,自己當年畢業時,亦有一宗需罰款的案件,但當年亦成功註冊,「而家係咪改變咗呢?點解會有呢個改變呢?咁可能要問返社工註冊局先知。」
張錦雄續稱,註冊局的做法,會影響有心服務社會、花費多年時間完成社工課程的同行,亦影響仍在囚的社工,「如果罰款嘅案都續唔到證,更可況坐監嘅案呢?」
許宗盛:屢次藐視法律須警醒
社工註冊局主席許宗盛回覆《明報》指,張錦雄所犯罪行不是認真嚴重,但屢次藐視法律須警醒。他表示,註冊局從來無意「趕盡殺絕」,過往也有犯過事的人士申請獲批,但需要提出證據證明已改過、有能力做好工作
至於若張錦雄及時交資料並解釋,其註冊是否有機會獲批,許宗盛並無否定,稱「他要提交資料。」